北京市日前發布衛生健康地方標準《健康體檢質量控制規范》,明確醫療機構開展健康體檢的場所及候檢場所應相對獨立,與機構的門診、急診及病房等醫療場所分開。該規范將于10月1日實施。
該規范適用于開展健康體檢服務的醫療機構,體檢區域建筑總面積應不少于400平方米;每個獨立的檢查室使用面積應不少于6平方米。醫療機構類別為獨立設置的健康體檢中心,醫療用房面積不應少于總面積的75%。
每個臨床檢查科室至少應配備1名主治醫師并相對固定;至少配備2名主檢醫師負責出具、審核并簽署健康體檢報告;至少配備10名護士。其中,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,經培訓合格并在有效期內的內科或外科執業醫師擔任。
健康體檢場所應做到一受檢者一診室,檢查時關門或有遮擋,放射場所內應設置女性受檢者更衣區。男醫務人員對女性受檢者進行檢查操作時,應另有女性醫務人員在場。紙質版乙肝病毒檢測檢驗報告單應獨立密封包裝、單獨發放、本人領取,他人代領應由受檢者本人授權委托。
針對體檢中發現的問題,健康體檢場所應根據受檢者具體情況給出個性化指導建議,避免模板化處理,并在機構向社會公示的報告時限內出具體檢報告。重要異常結果應分類分層管理,并追蹤、隨訪、記錄。
(責任編輯:華康)